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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拟联网监控100城市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2-02-14 09:45来源:未知 作者:映山红装饰 点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 于2013年6月前完成修订

  本报记者  李乐  北京报道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可能进一步被强制扩大,以及用途的增加,对2011年年末余额已高达2.1万亿的住房公积金的安全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部署相关工作,力争在2012年年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从而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与此同时,住建部已经厘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订工作的时间表,要求在2013年6月前全部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在此之前,住建部已在着力推进40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这项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将被借鉴到100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的工作当中。此外,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扩大和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支持,将随着条例的修订而最终实现“普遍化”。

  扩大覆盖求“安全”

  试点前后

  住房公积金使用变化

  由于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尚在推进当中,对于包括100个主要城市构成名单在内的更多细节,前述住建部官员表示不便透露。不过,对于100个城市覆盖全国主要房地产市场发达城市,他并未否认。

  记者了解到,在姜伟新明确2012年年底力争完成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覆盖100个城市之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全面扩大,在住建部内就已经成为主流意见,并取得了国务院的认可。在2011年接受全国人大专题询问时,住建部分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的副部长齐骥就表示,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确实是一个问题”。

  在住建部“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意见得到国务院认可后,北京市政府率先提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将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从而达到全覆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位学者向记者表示,北京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做法得到了住建部的认可,存在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性,但要视各地经济发展程度的情况而定。“如果覆盖面扩大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总额就会进一步扩大,所以强化监管和安全使用就是十分重要的。”中国房地产学会会长陈国强向记者表示。

  住建部数据显示,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人民币。对于这一巨额资金的用途和功能也多有寄望。除去国务院已经批准在29个城市试点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之外,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不同场合亦表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可进入资本市场投资增值。

 

  2012年,将被住建部联网监控的除了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如果不出意外,恐怕还将包括100个主要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月8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已经做出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主要是为了确保全国住房公积金安全地运行,同时,对使用情况能有实时的了解。”他强调。

  目前,该项工作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负责主要落实。在2011年年末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高级官员已经向与会的各地方主要行政负责人通报过此事,并就工作进度与地方政府进行了沟通。多位与会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也向记者证实,地方政府对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推进十分配合。

  “这项工作在2011年就已经开展了,主要是技术准备工作,还形成了报告。”2月7日晚间,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姜伟新在一次系统内部会议的讲话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在这次内部会议上,姜伟新将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列入住建部2011年主要工作进行总结。他表示,“(2011年住建部)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部里已经完成了可研报告,在几十个城市采集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数据,其中资金账户监管功能可在今年年底实现。”

  在此之前,全国城镇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直采用的是属地政府监管的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账户余额等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对于全局信息,地方人民政府以时间段为单位,将数据向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门即住建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报。

  公积金“百城监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满足职工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试点通知》提出:50%以内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010年《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北京、天津、重庆、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等28个城市开始试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涉及数千亿的资金,监管成为重中之重。 

  制度谋“变”

  也正因如此,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及其安全性,住建部作为中央主管部门十分关注。2009年前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原主任刘毅腐败案、云南省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琼英腐败案,均与非法挪用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

  “也正因如此,制度化的监管势在必行。”中国房地产学会会长陈国强向记者表示。

  目前,除去上述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推进外,住建部还在抓紧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姜伟新提出的要求,2013年6月前,“条例”的修订工作要争取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这项工作亦是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牵头进行。

  “修订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据我所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2月7日,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较为确定的修订内容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即放开目前试点的住房公积金经批准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1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试点项目贷款管理、财务管理等配套文件。截至2011年年底,已向50%的项目发放了贷款,其中重庆、哈尔滨、天津、大连、长春、昆明、无锡等城市已经按计划实现全部放款。姜伟新对此曾表示,“经我部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多次对28个试点城市的检查,总体看试点工作进展良好。”因此,目前这一点在“修法”的过程中,已经基本没有争议。

  此外,对于监管制度层面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细化。记者了解到,目前住建部正在紧张进行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准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监管配套制度。同时继续加强推动逐步统一各地业务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开通“12329”服务热线,建立咨询和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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