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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郭宏英:做商家与消费者间的调和剂

时间:2018-12-20 00:00来源:未知 作者:映山红装饰 点击: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郭宏英:做商家与消费者间的调和剂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世界各国消费者心目中的图腾。对于这一天,无论什么样的商家都会有一种心理上的敬畏。2016年1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新闻会,公布了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 这一主题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315来临之际,东北新闻网房产家居频道走访了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采访到了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郭宏英,共同聊聊他们工作上的那些事。

  做商家与消费者博弈间的调和剂

长久以来商家与消费者始终保持着一种舟与水的微妙关系,有时一副各自安好,就是晴天的喜庆祥和景象,也偶有吵吵闹闹,甚至剑拔弩张的情形。此时,面对众多消费纠纷,消费者协会就扮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商家与消费者博弈间的调和剂。

郭宏英解释称:“消费者协会作为社会性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起着重要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从而维护消费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让消费者安全、放心的消费。”

为了引导良好消费,消协的消费指导与商品服务部会定期做“比较试验”。郭宏英笑着介绍到这是一份“斗智斗勇”的工作。在采购过程中,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将扮演成普通消费者进行样品购买,为避免引起商家的怀疑,保证试验的完成,他们经常会需要一些理由来“掩盖”真正的购买目的。例如,在抽检地板样品时,依照客观条件,仅需几块样品进行试验即可,如何掩饰过去购买数量这个“可疑点”,也正是考验消协工作人员情商与“演技”的关键。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 对于市场来说是好事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平均每天会接到大约十几个咨询电话,咨询案件大大小小,不计其数,这样的工作量对于郭宏英来说可谓是巨大,不但工作时间要大费周章的在各个部门之间周旋、调节,就连回家吃饭看电视的时候也要思考解决的方法。

郭宏英表示:近几年明显能看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这对于市场环境来说是好事,维权意识越强对商家的约束力也就越强,这种作用力是潜移默化的。有关房产家居所占比例极大,商家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不一致成为投诉当中最大的问题。如何在消费过程中尽量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以及维权过程中能够占上风,郭宏英主任给出如下建议,

1、应与商家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注明家具材质、产地、家具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

2、仔细阅读并签订合同后,保留相关证据(小票、发票是最基本的),以便产品出现问题后进行维权;

3、如遇夸大宣传,消费者可进行录音,以备不时之需。总之在消费过程中保留有力证据以便为日后维权举证。

对于消费者来说每天都是315;对于消协来说加强调节力度,促进消费的环境良好运行;对于商家自身来说诚信经营,让消费者安心消费;总之,健康、公平、良性的消费与市场环境,需要依靠每一个市场行为的参与者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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